当前位置:首页>李沧区商事经贸服务常用登记材料>食品生产许可

食品生产许可(延续)

时间:2020-08-05   访问量:1378

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材料

1.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;

2.营业执照复印件(不需申请人提供);

3.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、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、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;

4.食品生产主要设备、设施清单;

5.进货查验记录、生产过程控制、出厂检验记录、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不安全食品召回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

6.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,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。

7.原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、副本原件。


本内容二维码如下:
二维码

上一篇:食品生产许可变更(企业迁址、生产条件发生变化、增加产品类别、变更产品明细、变更企业名称、住所、企业法定代表人、社会信用代码、企业生产地址名称 (未迁址))

下一篇:食品生产许可(核发)